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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涨姿势] 庆幸:加州最高法院确认大黄蜂是鱼

作者:精品下载站 日期:2024-12-13 16:25:04 浏览:11 分类:涨姿势

庆幸:加州最高法院确认大黄蜂是鱼


最高法院经过仔细检查,确认它们是鱼。

[涨姿势] 庆幸:加州最高法院确认大黄蜂是鱼

今年二月,加州一家法院裁定大黄蜂属于鱼类,这一天被称为该州蜜蜂的“伟大的一天”。现在,州最高法院经过仔细审查,确认它们确实是鱼,这一裁决对该州的昆虫(又名鱼)产生了积极的影响。

正如加州第三地区上诉法院和加州最高法院的法官在裁决中指出的那样,从生物学角度来说,蜜蜂不是鱼。不要指望很快就会出现蜜蜂电影海底总动员的交叉。然而,法院裁定大黄蜂可被归类为无脊椎动物,并根据《加州濒危物种法》为它们提供保护。

第三地区上诉法院的法官在总结中表示:“这里提出的问题是,大黄蜂这种陆生无脊椎动物是否属于鱼类的定义范围。”根据该州的濒危物种法,“濒危物种”可以是鸟类、两栖动物、爬行动物、哺乳动物或鱼类。根据这个定义,像蜜蜂这样的昆虫不符合要求。 

然而,法官们解释说,立法机关是否打算将鱼类的定义仅适用于水生物种是“含糊的”。事实上,他们指出,该法案已经适用于陆生软体动物。

“当然,鱼,正如日常用语中普遍理解的那样,生活在水生环境中。然而,正如该部门和委员会所指出的,[加州鱼类和狩猎法]第 45 节中的技术定义包括软体动物、无脊椎动物、两栖动物和甲壳动物,所有这些都包括陆地和水生物种,”评委们说。

“此外,根据第 2067 条的明确规定,Trinity 鬃蜗牛(一种陆生软体动物和无脊椎动物)是该法案中的受威胁物种,并且只有在第 45 条下的鱼类定义范围内才符合此类资格。”

法院裁定,鱼类和狩猎委员会有权将无脊椎动物列为濒危或受威胁物种。

“我们接下来考虑委员会的权力是否仅限于列出水生无脊椎动物。我们的结论是,答案是‘不’,”它说。 “虽然‘鱼’一词通俗地理解为指水生物种,但立法机关在第 45 条中定义鱼时所使用的术语并不限于此。”

简而言之,如果鱼类和狩猎委员会说大黄蜂是鱼,那么它们就是鱼——以便为它们提供更好的保护。这一决定虽然就鱼类和蜜蜂的通常定义而言毫无必要地奇怪,但受到寻求昆虫保护的团体和其他自然资源保护主义者的欢迎。

“我们对加州最高法院的裁决感到高兴,”Xerces 无脊椎动物保护协会濒危物种主任萨琳娜·杰普森 (Sarina Jepsen) 说。 “今天的决定确认了《加州濒危物种法》的保护适用于我们州所有濒临灭绝的本土物种,对于保护我们州著名的生物多样性至关重要。”

“蜜蜂和其他授粉媒介是健康生态系统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它们提供的关键授粉服务为我们所有人服务,使这一决定变得更加重要,”野生动物保护者加州项目总监帕梅拉·弗里克在二月份裁决后的一份声明中表示。

这项裁决意味着其他种类的昆虫可以被归类为鱼类,从而为它们提供与现在为这些蜜蜂提供的相同的保护。首席大法官塔尼·坎蒂尔-萨考耶在裁决中补充说,立法机关可以自由地澄清该法律的含义,例如明确该法律适用于昆虫。

食品安全中心西海岸主任丽贝卡·斯佩克特 (Rebecca Spector) 表示:“我们吃的食物中,有三分之一来自蜜蜂授粉的作物,法院的这项裁决对于保护我们的食品供应至关重要。” “该决定明确了蜜蜂等昆虫有资格获得 CESA 的保护,这对于确保濒危物种种群能够生存和繁衍是必要的。 ”

强调一下,那个传粉媒介现在是一条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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